中文ENGLISH
首页 -服务资讯-海关法规
发布时间:2020-09-19 / 来源:
公告〔2020〕80号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在中国(海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》(国函〔2020〕88号),对中国(海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,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。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0年7月9日
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南进出境游艇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.doc
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南进出境游艇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.pdf
以上文章来自海关总署公告如有侵权请联系
上一篇:国际货运_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
下一篇:国际货运_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
Copyright © 2018, www.llxxfb.com ,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 © 深圳市昊琪運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
技术支持 :网络推广 粤ICP备70856934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327号 报关报检、亚马逊FBA专线、国际包税专线、中港进出口